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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有天
金在中
金俊秀
三人於七月三十一日至法院對SM公司提出訴訟
內容有兩種版本
一是化妝品公司和SM公司的版權問題
(可是好不容易打響知名度的其實是SM公司吧)
二是SM公司的合約中含有不合理內容
(是說之前才鬧出某女韓國演員因為公司過分的無理要求而自殺耶)
也許兩者都有吧 ...
看來韓國的娛樂公司真的都有點可怕
不管你們三個人和SM公司的談判結果是什麼
只要你們開心就好
目前依然是照著宣傳計畫走
只是未來的定數有點難以想像
才剛下標你們的周邊
現在居然有想退的感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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